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四百_十一_托津等奉敕纂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定大清會典事例
支塘至新市舊河仍今崴修松河道事 青蘇松常道管理年羚報部O三十三年覆准 淞水利命江水經由地方各官每年於秋 冬水涸各加疏不致上游泛溢.四十七 年准疏蘇松常所属支河港修建新 舊開以資灌溉O四十九年徐邵境内房 亭等河.雍正五年 地方水利繁民生最為要如江南万口繁庶宜 更加修時其蓄浅以防旱涝向來履有條奏之人 但未經本省督携奏意亦久欲興修以餐
無宝效位以來事事仰體 皇考之眙永圖民生之遠計據該携凍奏應是地方 不可殺之事凡建立間疏睿河流務期盏除渺塞 以杜泛温之虞廣蔷水泉以收灌溉之益其一應公 皆動用庫帑支一切工程交興督辦理現在 部属及候部府州縣人員内有具呈往效力 者選十數人帶往江南不必合出餐財惟命辨理事 酌量委用.又 朕轮念民依以蘇松地勢稍下特遣大臣會同督 開潜水道為人遠之太湖之水归海刘河白茅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