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四百八十八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定大清会典事创卷七百三十三 刑部 一凡問凝死罪人独因親老丁單照例留養發 按律定不准復請留蠢 落之後有千犯无輕重罪名即照現犯之罪 條乾隆 R 致死之犯奉 宇安 一凡開殺等案及妻 旨准其留養承祀将該犯加雨月青四十板開 殺等案追銀二十雨给死者家養至妻
之案如該犯本有兄弟出可以歸宗者 及本犯身為人所後之家可以另者概不 得以留養聲請若該犯之兄弟與姬出所俊 之家无可另之人不可歸宗及本犯所後之 0鐘 條 前 徐乾隆二 增棋 姬出可以歸宗者仍照定创不准聲請留 飬外其徒罪人犯兄弟出者母庸令其。
盛京旗下家奴爲匪逃走至二次者派往各省驻 防滿洲兵丁臨行及中途脱逃者用薬迷人甫 經學習即行露都用樂迷人已經得財為 者用乐迷人被迷之人当時知覺未經受累者 閃省不法棍徒引偷渡之人包揽過中途 課害人未死同課者應發極煙罪人事發 在逃被獲時有拒捕者開敢婦人子女勒 為从者永遠加號人犯已逾十年原凝死罪 應發新疆黑龍江大彩泉徒拒捕傷差案 内之富丁寫家及軍營脱逃兵丁在軍未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