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四百九十九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七百五十六 刑部 户 律婚姻 妻荣 娱 男 司 嫁 女婚 履 专 居 女 嫁 為 婚 失 姻僧娟親母!
如興親男定婚印兴美男成婚 所 疾 成 如男有残 相 見 先 約未至而男家强娶及期約已至而女家故逢 外後为定婚而卑幼自娶妻己成婚者仍舊 一嫁娶皆由祖
而女家興後夫回者照奪律杖一百徒三 人為妻妾者体杖八十典雇女者义杖六十婦 女不坐若将妻妾妄作姊妹嫁人者杖一百妻 修附 與人作妻妾使女名色財之設,公 然领去或瞰起程中途聚泉行光邀槍人財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