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事例五百_三十九_崑冈等修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定大清會典事例卷八百四十六 刑部 刑律有司决四等第三 事 部現盟重四引赴 天安門外三法司会同九钟詹事科道官逐一寄 錄利部司官先期将重囚招情略節删正呈堂 棠送廣西司刊刻刷印進呈亚分送各該會赛 衙門會密時各犯有情實矜疑者例該史部尚 书翠第分为三项答具一本均由刑部具題請
三法司堂官前街會同該按群实具题候 旨處洪。十四年定直秋帘停遣三法司堂官照 舊差司官二人會同换按帘錄奏請候 旨定口又覆處决重四於冬至前十日奏請 刑科覆奏至本内各犯有同名同罪者即於本 犯名下主明籍及犯罪缘由候 旨行邢.十五年题准重因人犯除 朝照舊实錄外其各省秋寄務依地方遠远先 将泰 旨秋决重犯各該巡按會同該热及布按二司等官
旨文到之日照例行刑如己過冬至該督題明盟 候於次年秋之期一题明處决。五年题 准直各省监候秋後處决人犯該换會同總 督容錄具题候 旨咨行處决其直地方差遣司官永行停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