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事例五百三十五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钦定大清會典事创卷八百三十六 刑部 刑律捕亡盗戏捕限 始 二七雨月答三九三月苔四七捕盗官罚俸三 那捕役兵一月不獲寫盗者苔一七雨月苔 二七三月答三七捕盗官罚俸一那限内獲贼
事止坐衛所掌印操備等官兵備守巡亚守備 官禁本城者降一級調用不係禁處所止 調用若自來不曾設有城池者掌印巡捕等官 列 官 科 條 0一各處民間被贼打劫即時擒獲者不分 城内城外各掌印巡捕等官俱免罪一月之外 不獲通行住俸候獲一半以上方准開起若 中间能獲别越及别府州縣正實强盗及各越 重四亦准抵數但不許將照捕名數朦捉
则罚治重则降默上請不許容其按 官遇有報到若你殺官劫庫劫藏亚聚至百人 以如或聚不散及城内打劫至殺人都即行 奏報其民間被劫事情稍輕都景入岁報册内 年终具奏俱不許容達者部院該科冬奏重 年 罪 0一京城内外但有强盗 行 得財傷人都巡捕把兵馬等即時擒獲免 罪仍论功敏若有脱逃俱即住俸限三月 以裹獲一半以上始准開過限不獲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