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则例_卷一百三十五 [钦定大清会典则例]

钦定大清会典则例_卷一百三十五 [钦定大清会典则例]

定四庫全書 史部 定大清会典倒卷一百三十五 详校官检诗臣劃听 修臣程嘉 總校官原任中久臣王燕 校對官典臣剧景岳 绿生臣曹滏定四庫全書人 五 浙江海塘設海防道一人兼辖沿海州縣除原 設海防同知二人外再增設海防同知一人令 其分管塘工。又浙江新設海防道應移 驻海寫稽察塘工其海塘同知三人除乍浦同 知仍外舊同知一人移海寫新同知 一人移仁和.十二年 浙省海塘關重大固慎尤戒逢疑若總理者 不肯檐承将分任者愈為瞻爾因循草率无遠圖箭定四府全書 知州同丞簿各官具調遣.三年寳山 縣主簿仍令中之地专管寶邑境内沿 海各塘遇有雨淋潮刷坍損之處隨時朝明修 理.九年覆鎮洋塘工令該縣甘草司巡 就近管理.十二年奏辈浙所塘工令绍 典府水利通判兼管O十三年浙省仁鏡 三縣塘工需用鲮归海防道辨理.十九 年奏裁汰浙江海防道北岸仁和海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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