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一百十七-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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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钦定大清会典则例
类别
政治法律
系列
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一百十七

钦定大清会典则例_卷一百十七 [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定四庫全書 史部 曰定大清會典例卷一百十七 群校官检臣听 修臣程嘉勘 總官原任中久臣王燕 校嘢官中書臣朱听 腾监生臣李學磨降二级用其一應本章有不應密而密者 俸六月.雍正五年准在京八旗除行文傅 集在京官員人等不用封套外儿咨行部院街 門及外省一應公文均加封套實封事關重大 者 石卸封至防将軍都副都統等題奏本章 事關紫要者将副木揭帖用密封字樣封固段 通政使司咨行各旅及各部院典属官来 往公文繁要事亦用密封以上内外都将定匹库全圭 卷一百十 失者官三月兵五十均仍補給.十 年八旗各官具指奏事泰有 殊批论旨者在京即行恭在外於下次奏事之便 封固恭微若任意進延及隐匿不缴者革.十二年奏差往马場副都統起程之前将空 纸封套用本旗都統印信酌量足用数目带 往 以咨行之用回日将用過數目開明知照 都統存案未用者当面銷倘有道失者将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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