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一百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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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钦定大清会典则例
类别
政治法律
系列
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一百十三

钦定大清会典则例_卷一百十三 [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定四庫全書 史部 定大清會典例卷一百十三 群校官检臣听 编修臣程嘉覆 校對官中書臣朱 官原任中久臣王燕 炉 腾绿监生臣蒋牲金定四月全聿 卷一百十三 月内具题行命考察如法。又内外軍政 各官升任裁汰降調離任一年以上者舊任不 必注考於新任注考不及一年者仍於舊任注 考均於十月内具题到部部會都察院兵科河 其册開各官除本部题覆出榜曉外如有遣 漏外仍科道各官劾.又题軍政應剑定四库全聿 卷一百十三 者乐免處其春 青者仍照例處若遗漏已經處降案件 有關考成者一年漏子加級等事无 關劣者棒六月至失用印信不開籍外 錯一應細故者止行嚴.又題軍政薦 各官考有參差无甚關者亦卓.四 年奉 青嗣後凡降之奉青特免者不必载入自陳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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