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资料题名为《钦定剿平粤匪方略·第一百十八卷》,属于古籍综合资料。当前文件为《钦定剿平粤匪方略》的第一百十八卷。页面整理了该资料的基本信息、扫描页示例和数字版本获取说明。

- 专题
- 钦定剿平粤匪方略
- 类别
- 古籍综合
- 卷次
- 第一百十八卷
钦定剿平粤匪方略_一百十八 [钦定剿平粤匪方略]卯辛 軍機大臣更部刑部會奏言遵 盲會御史李年奏用兵省分月選及抹發人員 无不褪禽畏途延不赴任至 特音簡放人員或藉團禽名逗留原籍或有經手 未完事件保留本任等語查軍舆以來凡月器 抹發分發應行赴任赴省人具有經本籍及經青下統兵大臣及各省督樵查明徙前奏留各具己 經著有劳锁保奏有案者仍准留於藏處差委 外其無劳精者佚接到此大部文自行分别勒 限赴本省本任不得以現有經手事件盆 仍一面報部查數開後无月遥發分發及 特自放之具均命依限赴省赴任概不准經过地方 留辫國等事至推升用兵省分人具行引後又带兵收復實展巧盆就請關後失守 城池之具仍照本例定握必實保贼打仗身 受重傷或滇能督率兵勇隨同收復者方准聲 叙可原情節據實奏明請口辨理不得概以功過相抵写開脱又 據外 省 日遇有查辨具之案往往含糊了事 如安徽 知州河南道具周照微劣 昭著該撕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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