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周官义疏·卷十六卷十七·卷十六—十七》已归入本站的古籍综合资料栏目。本页展示资料概况及部分扫描内容,同时提供数字文件获取信息。

- 专题
- 钦定周官义疏
- 类别
- 古籍综合
- 系列
- 钦定周官义疏·卷十六卷十七·卷十六—十七
钦定周官义疏_卷十六卷十七 [钦定周官义疏]定四庫全書要 經部 定周官義疏卷十六 群校官端修臣程嘉让金 四 屋 師各隨道里之遠辽而蓄聚於田里因以濟民所 用之也 案粟即助耕公田之税粟每夫百晦之田什一而 税者也其粟入於人舍人創人而旅師亦分聚於 縣鄙所與屋粟開粟同備施惠散利之用注據其 本而言指其入也張子以其用而言指其出也二義 可 J以兼之或以民自相助之粟夫相救相民開 各循舊俗假官聚粟而散之收之如其言奇定四庫全書+案興即興發補不足之興興其精發粟也民之不 足者差等不同視其分數而之则平美以質劑者 將於秋敛之故應有券也施其惠者甚之民不青 僧也散其利者能之民则春而秋敛也均其 政今者颁敛不偏多偏少亦不偏先偏後 餘魏氏校曰後世畏惟未子社創法為良且不 主之以胥吏而以鄉之士大夫主之故可久也其次 李哩云太则傷農太贵则傷民乃立平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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