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勤直公年谱_二_宝琳编 [昇勤直公年谱]

昇勤直公年老下 男 寶琳 敬逃 道光八年戌于六十七崴 春病體大愈不敢自求安逸三月初十日奏報病痊 安 具招請 召見 垂問病愈情形據實奏對次日奉 肯着派昇寅驰前往甘會同鄂山查辨事件所有 帶司員着一饼驰此十三日奏請隨带刑部員外 郎瑞元郎中藓廷玉奉
寄奉 肯將将軍副都雨次互黎各抄寄看嚴筋还 查辨奉 命署理寧夏将軍二十七日行抵夏接印任事拜發谢 月二十一 恩報到奏噶副都又遮為代奏二一拜發五 一日承准軍機大臣字寄奉 不實不之處 旨将代奏内所泰各特交逐一群究不准有 甚公偕鄂官保督率司具委員等遵 肯详察究所指各條半属子虚惟私扣兵一為數 等解任質以便澈底根究六月初八日奉 过多情簡最重恐有侵蚀浮冒情事遂奏請将協 三尊
合俱 於私 着交部糕 叩各非侵吞人己惟未經呈明之案究属 属 照所 指因私扣兵的 各已經 完結等因此公偕鄂官保又具有 奏明禁而年終 識 借劑 精 止兵丁度崴 動生息授 無 援 資每月私封 案頂支兵奏上同日奉 既裁差務全无 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