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疏证_二十二 [史记疏证]

史记疏证_二十二 [史记疏证]

史記疏奏弟五十五 淮南 山列傅弟五十八 属王遂即位 金 日按属王即位時才三岁死時二十五 晟 董份日王 以 母 仇 殼人而指县罪皆 当辟陽本有死罪故救弗治也 反谷 D 通地理通释日郊祀志寒門者谷口也地史 後世亦或之所未喻 奉以二千石所 不当得欲 以有為 史 日此二句 長之罪也漠書无不字削 欲 以有為四字 為命市罪菲捕命者以除罪 楊慎日命市生命者也站 诈 捕命者则街命 者也捕衔命者而脱之市也 南海民王虚江王得应江郡燕得江南豫章郎 王 爱陵常多予金 為中長安 徐孚遠日陵 必馆 嫁列侯在長安故使伺史 不 記 其嫁處 關文也 金 一姓 曰按 年表岸頭 侯張次 公亦坐與淮南王女陵及受财物 罪國除 王 今日 後言 爆祈 敢免 效即 余 有丁日郎中令 郎 中 之E 長斥免 以也 廷B必 微東王不即常山 王 金姓日按五宗世家廣川東清河常山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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